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机关2号楼2楼东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
至2024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4年1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部(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00—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2024 年12月30日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话:0398—5888908
传真:0398—5897007
邮编:472300
联系人:李玉飞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4-042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公司董事张林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在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43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召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44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4-043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孟津煤矿”)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孟津煤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孟津煤矿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补充生产经营资金,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孟津煤矿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1亿元,期限36个月,租赁利率约为4.92%(浮动利率,以1年期LPR为基准,按年调整)。公司拟为孟津煤矿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6921660868
成立时间:2009年6月2日
注册地址:孟津县横水镇元庄村
法定代表人:王迪
注册资本:88,32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和洗选;在矿区范围内煤炭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孟津煤矿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孟津煤矿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出具担保函,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同煤租赁)对承租人(孟津煤矿)享有的全部债权。
担保期限:自公司出具的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三个日历年。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日。
反担保措施:无
以上内容最终以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孟津煤矿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融资资金是为了满足孟津煤矿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孟津煤矿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其经营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2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8%,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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