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29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如再次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发行上市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4,000万元,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9年8月9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96号)同意,公司11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9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为“奥维转债”,证券代码为“118042”。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9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0.90元/股。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以70.4037元/股的价格向493名激励对象归属共218,232股,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154,827,261股增加至155,045,493股。本次“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80.90元/股调整为180.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9月18日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由于此次权益分派实施涉及差异化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为0.44997。本次“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80.74元/股调整为124.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17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公司已于2024年1月4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向145名激励对象归属共81,192股。公司总股本由224,811,240股增加至224,892,432股,本次“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24.65元/股调整为124.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月9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根据“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条款,此次“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124.62元/股调整为124.75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9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以50.4577元/股的价格向789名激励对象归属共502,906股,此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224,092,158股变更为224,595,064股。本次“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124.75元/股调整为124.58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2024年4月16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4,595,06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955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8,183,942.11元,转增89,838,02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14,433,0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此次“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24.58元/股调整为87.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5月20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经2024年9月6日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14,433,31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6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0,412,652.62 元。此次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此次“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87.56元/股调整为86.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314,433,169股变更为314,999,456股。此次“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86.70元/股调整为86.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11月25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2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行业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公司基本情况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的信心,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如再次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6月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30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减资背景及债权清偿相关事宜
鉴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38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上述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38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相关注销工作正在推进中。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截至2024年8月8日,债权申报登记期满,有部分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所持奥维转债。
二、清偿安排
(一)清偿工作总体安排
公司以截至2024年8月8日前申报债权的“奥维转债”持有人名单为基础,对已申报债权的相关登记材料核对、梳理,进行初次确权。初次确权完成后,公司通过有效联系方式进行二次确权;二次确权完毕后,公司发送清偿协议给各位“奥维转债”持有人,经其确认无误后,签署返还公司;公司根据签署并生效的清偿协议进行还款。公司将在办理减资相关手续前优先处理债权清偿相关事宜。
(二)目前进展情况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对2024年8月8日前已申报债权相关登记材料逐笔逐项核对清查,初次确权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二次确权已于2024年12月16日完成。公司已于12月16日通过电子邮箱将《可转换公司债券清偿协议》发送给提供合格申报材料的投资者,公司预计清偿协议将于12月20日收集完毕。待登记完全部协议,公司将集中盖章并返给投资者一份。
提示:请还未邮寄协议的转债投资者尽快签署后邮寄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相关说明及提示
公司货币资金足以完成本次债权清偿,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由于本次债权清偿申请资料完整性及准确性等事项影响,本次可转债注销并清偿能否顺利实施、注销时间及资金派发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3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转股价触发向下修正条款,是多种原因所致。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光伏行业发展环境、公司情况等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如再次触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制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制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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