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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