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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4-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华菱线缆技术中心21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钢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1人,代表股份75,149,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4.0617%。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3,643,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4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19人,代表股份51,506,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7%。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延长有效期内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超文、刘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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