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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宁波新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新颢”)的书面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宁波新颢的减持计划已完成,宁波新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71%。减持后,宁波新颢仍持有公司股份3,44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63%。

  公司联席董事长兼总经理毛磊为宁波新颢普通合伙人,副总经理林广靠、副总经理沈文光、财务负责人毛凤莉为宁波新颢有限合伙人,上述人员均未参与宁波新颢本次减持。

  ● 减持前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新颢共持公司股份3,71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33%。

  宁波新颢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公司联席董事长兼总经理毛磊为宁波新颢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毛磊为公司股东共青城波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波通”)的实际控制人吴世蕙之配偶,故毛磊、共青城波通、宁波新颢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10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917%。毛磊持有宁波新颢41.0969%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50.8511%,通过宁波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889,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1%。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特定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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