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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九号3层大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宫宇飞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的出席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张彤因公请假;在任监事3人,刘晋冀、吴进梅因公请假;高级管理人员杨文静、丁鶄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注:在计算议案投票结果时,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以上计算投票比例的分母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议案1-3为非累积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1项议案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以下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602,432,800股。

  关联股东2: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12,238,141股。

  关联股东3: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93,927,20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秦季红律师、管玉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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