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12 月16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出具的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公司于2024 年12 月17日披露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经南京中院裁定,本案权利人范围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
一、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6月27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金通灵公司股票;
二、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卖出金通灵公司股票。
2024年12月2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如南京中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等相关规定,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后,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下一步,公司将积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及时履行关于本案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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