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将于2024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国华先生、陈静波先生、叶军先生、周华先生、杨尚渤先生、胡富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夏飞女士(会计专业人士)、邵雷雷先生、徐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认为上述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2/3。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宪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 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12月18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茜茜女士、赖华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将于2024年12月27日届满,鉴于新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与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华先生,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理事。曾任温州永中农具机械厂工人、车间主任,1996年8月创办温州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奇皓机械制造厂厂长,山东华泰高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温州华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国华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2%。陈国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国华先生与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静波先生为父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温州华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陈国华先生为上述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张宪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宪新为陈国华配偶之弟弟,构成关联关系。陈国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静波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北京维亚泰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战略执行专员,山东华泰高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加入温州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助理。现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华泰高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静波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2%。
陈静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静波先生与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国华先生为父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陈静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叶军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湖北省洪湖市棉花公司曹市分公司会计员,2003年9月加入温州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历任销售部经理。现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军先生目前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叶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华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加入温州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历任仓库主管、生产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现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经理。
周华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周成玉先生为父子关系。周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尚渤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技术员,内蒙古包钢房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采暖队调度员,正航美信海运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业务员。2013年3月加入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现任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杨尚渤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尚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胡富真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浙江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兼任财务经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业务董事,2024年9月加入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胡富真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富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夏飞女士,1965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1990年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2024年1月至今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夏飞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夏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邵雷雷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职务。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雷雷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雷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杭州电子部第52研究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现任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副教授。
徐进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宪标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沧河五金机械厂车工,瓯海县药用阀门厂业务经理,瓯海县真空泵厂销售经理,温州亚光真空设备制造厂技术员、销售经理、经理,温州亚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宪标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90,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张宪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国华先生为妻弟关系,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张宪新先生为兄弟关系。张宪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茜茜女士,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年1月加入温州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销售内勤。现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李茜茜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茜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赖华坛女士,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温州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内勤,浙江海通通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温州中淳高科桩业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18年至今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测试部经理。
赖华坛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赖华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静波先生、张理威先生、罗宗举先生,独立董事杨东升先生、潘维力女士、杨继刚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接入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陈国华先生、陈静波先生、叶军先生、周华先生、杨尚渤先生、胡富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周夏飞女士(会计专业人士)、邵雷雷先生、徐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将于2025年1月10日在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宪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张宪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
至2025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3、 登记地点: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证券办。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 558 号;
3、联系电话:0577-86906890;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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