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8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文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3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11%;董事、副总经理王顺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1%;董秘程伟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5,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70%;财务总监孙旭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70%;监事崔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76%。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自前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的规定减持不超过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同比例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部分董监高出具的《关于减持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董事、总经理朱文秀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271,075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7%;董事、副总经理王顺余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119,437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3%;董秘程伟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1,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7%;财务总监孙旭芬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46,1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7%;监事崔宏伟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125,825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9%,前述董监高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指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1:因公司“李子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94,433,036股,上述股东的减持比例和持股比例系根据2024年12月19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86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朱卫君、徐樟能等35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53%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总数持续变化,此持股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11月22日总股本394,432,878股计算得出)。以上股东的全部股份来源于公司原股东衢州市誉诚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誉诚瑞投资”)解散清算后,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出资比例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4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前述35位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减持股份。截至2024年12月19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前述35位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各自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合计3,0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53%(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总数持续变化,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持股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12月19日总股本394,433,036股计算得出)。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原股东誉诚瑞投资解散清算后,其名下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取得股份。
注2:上述持股数量与持股比例为披露减持计划时的持股数量与按当时总股本计算得出的持股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 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12月19日的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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