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4-1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5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3%,成交最高价为5.1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7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7,104,749.63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存在前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前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回购股份19,381,400股,其中9,690,700股已用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9,690,700股未使用。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公司股份19,24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7%。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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