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伟锋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 额度,有利于做好资金周转安排,确保经营需要,保持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定,提 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 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已回购股份中尚未使用的813,040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方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13,040股股份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4,704,930股减少至463,891,890股,公司注册资本因此由464,704,930元减少至463,891,890元。
二、《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8日 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8日
至2025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钭正良、钭江浩、钭正贤、钭粲如、周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1月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蕾
联系电话:0571-63750969
传真号码:0571-63750969
电子邮箱:hwkjdmb@huawon.cn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用于安排本年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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