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何伟成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长陆宏达,董事王婕,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6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公司补充流动资金48,000.00万元,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上述款项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6)。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监事会主席杨流江、监事唐周波、彭静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6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8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6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计发行99,718,919股,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75,375,037.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根据《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和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已审批的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万元,增加后的78,00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81)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73,792.02元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使用募集资金1,176,388.39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5)。
三、公司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1)。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1,970.59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2)。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6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公司补充流动资金48,000.00万元,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上述款项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2024年12月20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1,922.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五、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6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光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国光电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6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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