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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公司拟收购关联方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什集团”)持有的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醋纤公司”)67%股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醋纤公司负债总额为97,111.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31%,预计后续会有相关资金流出。本次交易尚待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造纸与包装最新市净率为1.60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11.06倍,公司当前的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关于收购股权事项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关于收购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以20,623.02万元收购关联方普什集团持有的醋纤公司67%股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醋纤公司负债总额为97,111.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31%,截至2024年11月30日,普什集团持有醋纤公司债权余额为7亿元,醋纤公司拟在未来3个月内归还普什集团欠款3.87亿元,剩余债务3.13亿元在2030年12月前还清,预计后续会有相关资金流出。本次交易尚待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造纸与包装最新市净率为1.60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11.06倍,公司当前的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24-06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杨铭、罗大川、邹燕、周在峰、李宇轩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中邹燕、周在峰、李宇轩为公司独立董事;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黄才津、监事徐虹、吴奥、陈思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出席;公司总经理吕延智、副总经理张闻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拟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标的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368,520股,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及董事陈洪持有公司股份170,200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雪琪、魏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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