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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时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聂东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聂东升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下: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建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除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7年9月26日)止,其余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鉴于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叶尔阳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吴守常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守常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聂文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於海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殷波先生担任公司技术总监、李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鉴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於海霞女士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炜曼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炜曼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任职资格。张炜曼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张炜曼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二。

  六、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林淑菁女士、吴楚宇先生、吴守常先生、潘春雨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叶尔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高旭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於海霞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於海霞,张炜曼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

  邮编:200241

  电话:021-61255101

  电子邮箱:slsw@slbio.com.cn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一: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震先生:出生于1980年6月,同济大学环境生物与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加入公司,2005年4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公司合成肽车间工程师、合成肽车间副主任;2011年11月至2023年1月,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技术总监;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震先生具备丰富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能力,在战略规划、组织协调、资源配置、风险控制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张震先生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导公司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8项,其中2项一类新兽药,1项二类新兽药。其带领公司研发团队持续开展研发创新,并逐步建立领先的技术创新平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60,000股股份。张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聂东升先生侄女之配偶。

  2、聂文豪先生:出生于1985年9月,中国国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生物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2004年至2008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会计学专业,获得生物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2008年至2015年,就读于伦敦大学学院生物化学工程专业,获得生物化学工程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曾任职于公司研发中心,曾任申联生物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申锐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申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本天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文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於海霞女士:出生于1985年2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宝应县招商局驻上海办事处主任、宝信汽车集团副总裁助理,2015年7月加入公司,参与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等项目,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投资者关系维护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支部书记,上海申锐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於海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5,000股股份。

  4、殷波先生:出生于1983年10月,新加坡国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新加坡淡马锡生命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新加坡国立大学生物系&生物力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斯澳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3月加入公司,曾担任申联生物首席研究员。2014年7月至今,担任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副研究员、客座研究员;现任公司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上海申锐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5、李珣先生:出生于1991年4月,中国注册会计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硕士毕业,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项目经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李珣曾参与申联生物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曾参与募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进行了多笔股权投资项目,在公司投融资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附件二: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 张炜曼女士:199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上海信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上海荣正恒昇企业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炜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9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选举祁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祁俊先生:出生于198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商学院国际物流管理专业。曾任上海索广映像有限公司数据库工程师、中国建设银行营业部职员、上海思沛机电制品有限公司IT主管。2019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IT主管、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0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吴守常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吴守常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聂东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於海霞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中第1项议案、第3项议案、第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杰、丁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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