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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1。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至2025年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星期四)。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上述议案3、4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1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2024-078、2024-079及2024-080)。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3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不提供)、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全称、代理人全称;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卢洁雯、杨华芳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45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1。

  2、投票简称:海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除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以外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持股份的性质和数量(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沈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相关授信额度。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担保对象为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其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桂建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桂建芳先生因中国科学院关于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桂建芳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之前,桂建芳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高泽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补选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泽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高泽霞女士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高泽霞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2005年6月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养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0年6月在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养殖专业获博士学位,同年7月到华中农业大学工作至今。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曾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2015年11月至12月在挪威Nofima研究所进行访问学者研究;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曾在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进行访问学者研究;2017年12月年起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9月至今任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副院长;现任华中农业大学二级岗教授、农业农村部淡水生物繁育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水产学会淡水养殖分会副主任、中国水产学会理事。

  高泽霞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公司部分综合授信额度将要到期,公司拟在综合授信额度到期后向金融机构继续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可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薛华先生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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