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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罗嘉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80%。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过入到个人名下,已于2022年4月1日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罗嘉恒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70%,减持期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4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股东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过入到本人名下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罗嘉恒先生承诺如下:

  1、罗嘉恒及罗嘉恒控制的共青城地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作为公司上市时的核心技术人员罗嘉恒进一步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法定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③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④如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基于其他身份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项下锁定安排的,则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⑤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罗嘉恒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罗嘉恒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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