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 公司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目前,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同时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4,881,863.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84,379.4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尚存在相关风险。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涉及冉盛盛远已质押的股份,需在取得质权人同意后,办理完成所涉及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后方可完成转让。截止目前,冉盛盛远已与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资管”)签订协议,天风资管同意在双方约定的条件下配合解除转让股份的质押,并将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至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瑞宁”)名下。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质权人不予配合未能办理解除质押,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润资源”,证券简称:*ST中润,证券代码:000506)股票价格于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冉盛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 185,803,55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转让给招金瑞宁;同时,冉盛盛远在《股份转让协议》交割完成后自愿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93,647,33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8%)所代表的全部表决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冉盛盛远变更为招金瑞宁,实际控制人将由郭昌玮先生变更为招远市人民政府。同日,招金瑞宁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招金瑞宁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批复》(烟国资〔2024〕65 号),同意招金瑞宁协议受让中润资源20%股权。
2.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093)。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子公司瓦图科拉金矿生产经营暂未受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影响。
5.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760 号)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76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规定、第 9.8.1 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4,881,863.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84,379.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976,063.42元。
目前,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同时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4,881,863.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84,379.4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条款详细内容请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3.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尚存在相关风险
冉盛盛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涉及冉盛盛远已质押的股份,需在取得质权人同意后,办理 完成所涉及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后方可完成转让。截止目前,冉盛盛远已与天风资管签订协议,天风资管同意在双方约定的条件下配合解除转让股份的质押,并将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至招金瑞宁名下。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质权人不予配合未能办理解除质押,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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