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至2024年12月26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悦楼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灏铿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1名,代表股份数为290,175,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859%。
(1) 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数为281,90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650%。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张仲芳女士、张艺林先生委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海林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5名,代表股份数为8,272,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9%。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616名,代表股份数为8,514,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股份数为24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5名,代表股份数为8,272,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现场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江东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6,900,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14%;反对3,146,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3%;弃权128,43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39,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353%;反对3,146,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6.9562%;弃权128,43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5%。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借款追加抵押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6,672,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28%;反对3,342,2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8%;弃权160,93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1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51%;反对3,342,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9.2547%;弃权160,93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陈岱松律师、梁家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10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26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资金周转需要,2024年12月26日,公司与副总经理赵立新先生签订了《借款协议》,公司拟向赵立新先生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借款发放日起计算,借款年利率为3.1%。
(二) 关联交易事项
赵立新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赵立新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赵立新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赵立新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经网络查询,赵立新先生诚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市场化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赵立新先生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资金周转需要。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赵立新先生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向关联方借款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资金周转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市场化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出借人/甲方:赵立新
借款人/乙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 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借款发放日为甲方实际支付借款资金之日。
3、 借款期限:本协议项下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借款发放日起算。乙方应于借款到期日前向甲方偿还完毕全部借款本金,利随本清。
4、 借款利息: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为3.1%/年。乙方应于借款到期日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借款本金金额×借款利率×计息天数/365天,其中,计息天数为自借款发放日(含)至借款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5、 双方相关义务:出借人保证出借资金系其合法自有资金,该资金不得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或募集。
6、 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就应付未付款项应按每日万分之三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直至借款人清偿完毕全部借款、利息、违约金等。
(2)借款人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的,出借人有权宣布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款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10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秦庆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资金周转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市场化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10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灏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公司副总经理赵立新先生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借款发放日起计算,借款年利率为3.1%。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