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了《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宜昌市星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星远基金”或“基金”),关联方宜昌产投长证绿色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证绿色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星远基金出具的《基金募集完成通知书》。截至2024年12月25日,星远基金已收到全体合伙人实缴资本金20,000万元,已募集完成。
三、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的风险主要受内外部两方面因素影响,主要包括基金运作风险、行业政策风险、项目运营风险、投资管理风险、退出风险等。基金在后续运作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无法完成项目投资或投资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对风险的预判和应对,积极推进基金后续相关工作,严格管控各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基金募集完成通知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杨涛先生的函告,获悉杨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的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单位: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 峰先生、杨勇发先生、冯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2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8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银行授信情况概述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开展银行贷款业务,并根据银行实际放款安排为潜江特气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仕保
2、注册地址: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竹泽路26号
3、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年5月8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及银行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潜江特气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公司为潜江特气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借款金额确定。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潜江特气与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借款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00万元
借款期限:12个月(根据实际放款日计算)
2、兴业银行宜昌分行出具的《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信用证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借款期限:12个月(根据实际服务提供日计算)
3、公司与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期限:自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止。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65,808.31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5.68%。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兴业银行宜昌分行放款凭证;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信用证。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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