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12月24日、12月25日、12月2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经公司自查、书面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12月24日、12月25日、12月2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征询了公司第一大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经营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函证核实: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24日、12月25日、1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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