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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16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3.6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3.6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一心堂”或“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国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075706294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280万元

  成立日期:2013-08-14

  营业期限:2013-08-14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南一环路5.3公里南侧办公楼2楼及3楼东南侧301-309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医院管理;养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广告设计、代理;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票务代理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药品零售;农药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诊所服务;医疗服务;进出口代理;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保证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为限。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一心堂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海南一心堂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海南一心堂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9,876.1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16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3.6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3.6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本草堂”或“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定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65072890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8-16

  营业期限:2004-08-16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1栋4层40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专用设备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四川本草堂56%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保证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为限。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四川本草堂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四川本草堂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9,876.1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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