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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韩晓因故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孙淑芳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红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王树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其中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淑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薪酬执行公司目前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简历

  孙淑芳,女,出生于1972年,籍贯山东滨州,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1993.12—2002.1 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经营财务处科员

  2002.1—2004.5 山东高速集团鲁东分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

  2004.5—2008.2 山东高速威乳项目建设办公室财务科科长

  2008.2—2011.10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副总会计师

  2011.10—2019.6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2019.5—2024.12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2021.10— 2024.12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24.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做大做优主业,发展化工新质生产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烧碱、环氧丙烷等。烧碱广泛应用于轻工、化工、纺织、冶金、医药、石油等行业。公司烧碱产能61万吨,在山东省内位居前列。其中粒碱产能20万吨,是国内最大的粒碱生产商;片碱装置20万吨,在山东省内处于龙头地位。环氧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其中聚醚多元醇主要用途集中在家具、汽车、建筑和工业绝热等领域。公司拥有丰富的环氧丙烷生产经验和客户积累,目前产能达27万吨,商品量居全国前列。环氧丙烷装置技术和运行水平在国内氯醇法生产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公司从事氯碱生产50余年,已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综合型化工企业集团,拥有氯碱、石化、新能源、特种化学品等板块,产品远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未来,公司将聚焦战略主航道,以国际化视野谋划开放合作,挖掘培育化工新质生产力,加快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升级,围绕产品应用、产业化、中试基地、实验研发、理论研究,搭建开放式创新研发体系,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公司将强化安全环保工作,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合理制定销供产方案,全面分解、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主要产品生产计划实现。加强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塑造核心研发团队,搭建更加丰富的创新平台,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坚定执行公司发展战略,督办落实全年重点工作,全面赢取北海投产、科创攻坚、海外拓展、绿色转型、管理升级、资本运营及生态建设、激励聚能、安环固基、产业升级、思想解放及人才强军“十大会战”的最终胜利。

  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肩负企业责任

  公司以“打造创新能力领先、盈利水平一流、管理水平卓越和社会责任先行的行业头部企业和零碳示范企业”为愿景。2023年,公司通过优化燃料配比、提升治污设施效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废气排放浓度明显降低,各排放口NOx排放浓度下降了11.75%-44.41%;配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响应政府减排号召,持续采取减排措施降低排放,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SO2、NOx指标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较上一年分别降低了20.63%、11.75%,充分彰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公司连续九年荣膺烧碱生产企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称号,连续两年荣获“山东社会责任企业”。2024年4月,公司首次发布《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治理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以及公司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努力。

  公司未来将肩负企业责任,为社会、客户、股东、员工创造更大价值,为推动中国化工事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公司将全面拥抱低碳时代,加速推进“新能源+化工”产业耦合发展,围绕绿色氢能、绿色电力、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布局打造面向未来的近零碳工业体系。公司将构建科创引领体系放在企业发展的核心位置,在研发投入、创新机制建设、化工新材料和高端化学品等技术突破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结合“12345”发展战略和打造生态平台型企业的发展目标,按照公司绿色发展规划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依托循环经济一体化优势和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提高碳排放数据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优化装置运行,节能减排降碳,制定绿色发展中长期规划,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滨化股份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上市以来坚持每年分红回馈股东。自2010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22.57亿元。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为提高投资者回报,自2020年以来,公司已实施五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1月末累计回购金额达5.53亿元。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提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提高投资者回报的方式方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各类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方式。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组织投资者交流活动,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沟通,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2024年公司共召开3场业绩说明会,采取图文、视频、文字互动等多样化形式展示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增强了投资者交流体验。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积极主动、系统全面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和公司宣传途径,及时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广大投资者展示公司生产经营、社会活动、产品资讯等情况,探索构建多元化双向沟通渠道;常态化、高质量举办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结合公司生态建设战略,扩大“朋友圈”,向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方全面展示公司价值,吸引潜在投资者,提高市场认知度。

  五、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完善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2024年,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保障了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顺利开展。

  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继续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等“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的监管精神和市场动态信息。利用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及其培训平台,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相关培训,确保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其履职能力,持续提高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六、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利益共享

  面对日益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多种措施激发全员潜力,增强管理层与员工的责任担当,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公司自2021年以来已推出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未来,公司将继续研究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在内的多种激励方式,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公司优秀人才与股东成果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公司价值;优化薪酬结构,合理配置短、中、长期激励资源,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5.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6%,购买的最高价为4.24元/股,最低价为3.8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171,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7%,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28元/股,最低价格为3.1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9,999,200.00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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