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4年8月8日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开展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根据《公司章程》及《职工代表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姚泽先生、王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白雪原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前述职工代表董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姚泽先生、王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白雪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
附:简历
姚泽,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9年1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客户经理、平安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副经理、浦发银行珠海分行支行行助。2020年1月起历任公司资金管理部资金总监、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兼财务负责人,2024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裁。截至目前,姚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
王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至2009年1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9年4月入职公司,历任审计部经理、财务部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截至目前,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
白雪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10月至2014年1月,历任佳能珠海有限公司电子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伟创力制造(珠海)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4年起历任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业务部项目经理、业务总监、业务副总经理,现任欧拓飞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业务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截至目前,白雪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股。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公司及子公司罗宝投资、上海国电与华美迅达及其相关方纠纷案件已达成和解,长园南京诉长园电子及沃尔核材盈余分配纠纷案件已结案。12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立案,129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达成诉前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其他案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原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公司为被告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罗宝投资及上海国电诉华美迅达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预计增加公司本期利润8,800万元。公司已对本次披露相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计提预计负债,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1、2019年4月27日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公司全资子公司罗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宝投资”)及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电”)就与北京华美迅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迅达”)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涉案金额9,247.60万元)。近日罗宝投资、上海国电与罗宝恒坤及华美迅达相关方达成和解协议,各方同意由华美迅达相关方向公司子公司支付和解金以及评估费合计8,807.46万元,并向法院支付执行费。公司已收到前述和解金以及评估费合计8,807.4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自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全部执行措施。
2、2023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南京)智能电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南京”)诉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子公司长园南京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已作出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3、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等文件,前述案件中4名投资者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已作出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
二、新增诉讼情况
(一)已立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14名投资者
被告: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4名投资者的损失合计122.76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等费用。
3、事实与理由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相应处罚。原告作为投资者,因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失,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申请深圳中院判令公司承担其损失。
(二)达成诉前调解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基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测算结果,公司与129名索赔投资者于诉前调解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向前述索赔投资者支付补偿款共计830.91万元。调解协议为双方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损失的一次性终局处理协议,双方就案件再无其他争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前述投资者不得以虚假陈述为由再行起诉公司,或再行要求公司或者公司关联方支付超过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的任何金钱或费用。深圳中院已就公司与129名投资者达成的诉前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裁定书。
(三)其他说明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诉讼时效原则上已于2023年10月底到期,但不排除相关主体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前期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罗宝恒坤及华美迅达的款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现公司根据本次和解协议约定已收回8,800万元和解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需转回前期已经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预计在2024年将会增加公司利润8,800万元。实际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已对本次公告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比照同类已结案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跟进公司涉诉案件的进展,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于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A股股票合计2,010.0031万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670.08万元,成交均价5.806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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