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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执行司法裁定导致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变更,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成都鼎昇腾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鼎昇腾达”)持有公司股份34,145,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8%,吴昊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吴昊先生为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减持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股东吴昊先生被司法拍卖的34,145,176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原股东吴昊先生持有的34,145,176股公司股份于2024年10月31日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成功确认书》,前述股份被成都鼎昇腾达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由成都鼎昇腾达提交的贵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黔01执1307号】,法院裁定吴昊先生名下的34,145,176股公司股份归买受人成都鼎昇腾达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前述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执行司法裁定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变更,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吴昊先生为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减持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吴昊先生、成都鼎昇腾达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其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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