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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通知,中国中煤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中国中煤,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股份785,292,15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31%。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中煤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等事项,中国中煤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中国中煤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中国中煤自有资金及银行专项贷款资金。

  近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中国中煤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中国中煤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期限3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A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中国中煤自有资金。

  (七)中国中煤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中国中煤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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