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1月6日(星期一)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程宗玉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42,292,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5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7,606,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4,686,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4,686,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4,686,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8%。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程宗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015,869票,中小投资者同意409,766票
1.02 选举李太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122,269票,中小投资者同意516,166票。
1.03 选举范智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015,659票,中小投资者同意409,556票。
1.04 选举程治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015,557票,中小投资者同意409,454票。
1.05 选举李海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109,557票,中小投资者同意503,454票。
1.06 选举周家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009,556票,中小投资者同意403,453票。
(二)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周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010,059票,中小投资者同意403,956票。
2.02 选举蒋岩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009,450票,中小投资者同意403,347票。
2.03 选举张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009,687票,中小投资者同意403,584票。
(三)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胡艳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010,123票,中小投资者同意404,020票。
3.02 选举侯艳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8,009,522票,中小投资者同意403,419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何梓圻、田永志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聘任程宗玉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海荣先生、卢建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家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韦晓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为三名,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饶依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周家槺先生、饶依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067248
传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minkave@minkav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 20 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6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程宗玉
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深圳市南山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深圳市第七届政协委员,深圳市城市照明学会会长,深圳市照明学会专家组专家,深圳光彩事业促进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其主编了《城市广场灯光环境规划设计》《城市道路桥梁灯光环境设计》《城市园林灯光环境设计》等系列丛书。2001年4月至2009年8月任名家汇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2年9月任名家汇有限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裁,现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合肥分公司负责人,兼任安徽兴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136,806,02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6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程治文系父子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部分事项不规范等问题、因公司未披露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订的收益保障协议、因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深圳证监局分别于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0月14日对程宗玉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程宗玉先生的任职及履职,程宗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荣
男,出生于1979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路劲基建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平顶山路劲许南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部副总监职务。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飞乐创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辽宁沈北智慧路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不须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闪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自2023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非独立董事,分管财务结算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李海荣先生持有公司300,000股票(含代卢建春先生持有的15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深圳证监局于2024年10月14日对李海荣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李海荣先生的任职及履职,李海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家槺
男,出生于1995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香港钜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法务经理、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助理,于2022年4月入职公司担任法务总监,负责公司法务、合规及风险控制相关工作,自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非独立董事。
周家槺先生持有公司150,000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建春
男,出生于198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曾先后在东莞市俊达家具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事务助理、人事行政主管及经理;曾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福建雨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及深圳国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入职公司,先后担任人力资源及行政总监、总裁办主任。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招才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深圳市金诚达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自2023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负责业务发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卢建春先生通过李海荣先生的账户持有公司150,000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韦晓
男,出生于197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国际咨询与会计专业。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企业并购部助理经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及并购部经理、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高级业务经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项目审查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副总监。自2023年3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韦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深圳证监局于2024年10月14日对韦晓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韦晓先生的任职及履职,韦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饶依琳
女,汉族,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其于2011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初级会计资格、中级经济师资格,于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法务专员、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法务主管、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2月初入职公司担任证券法务部副总监。
饶依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余承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伟坚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但仍在公司业务部任职。
余承诚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胡艳君、侯艳丽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6日
附:简历
余承诚
男,出生于1976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会计师。曾任深圳兆冠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可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7月入职公司任财务总监助理,2020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余承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于2025年1月6日以现场当面告知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侯艳丽以通讯方式出席。
经推举,会议由胡艳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胡艳君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胡艳君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于2025年1月6日通过现场口头通知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太权、范智泉、独立董事蒋岩波以通讯方式出席。
经推举,会议由程宗玉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程宗玉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太权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且有一名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委员会委员。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周台先生(主任委员)、张博先生、程治文先生;
2、提名委员会:蒋岩波先生(主任委员)、周台先生、程宗玉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博先生(主任委员)、蒋岩波先生、程治文先生;
4、战略委员会:程宗玉先生(主任委员)、李太权先生、张博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四)逐项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持续进行,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聘任。
1、审议通过《聘任程宗玉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聘任李海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聘任卢建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聘任周家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聘任韦晓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饶依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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