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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2月30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静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9:3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2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2日

  至2025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月20日、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306室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全召、王妍妍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联系传真:(0371)87166867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03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推进融资工具储备工作,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2025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66、074号公告。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面值总额计划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拟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天,拟申请注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15年,拟申请注册永续中票的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于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约定赎回时到期。

  3、发行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有关规定及市场询价簿记结果确定。

  4、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合法合规用途。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担保条款:无担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工作效率,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意见建议,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具体办理发行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每期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时机、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确定及聘请参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主承销商、专项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3、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申报、发行、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有权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债券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公司取得监管部门注册批文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04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推进融资工具储备工作,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公司债券。2025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66、074号公告。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其中,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的一般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拟申请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照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一个周期,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3、发行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有关规定及市场询价簿记结果确定。

  4、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

  6、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担保条款:无担保。

  8、上市安排: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行方式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安排。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意见建议,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具体办理发行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每期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时机、还本付息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确定并聘请参与公司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专项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3、办理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有权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债券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公司取得监管部门注册批文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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