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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将公司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5-004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百思特”)、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菏泽”)、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 精进电动北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进北美”)。

  ● 2025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197.57万元(担保总额指担保实际发生余额本金之和,不含本次新增的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2025年度公司拟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额度为2025年度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人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以上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精进百思特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精进菏泽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精进北美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为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1,975,680.26元(担保总额指担保实际发生余额本金之和,不含本次新增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3%、4.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5-005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进电动”)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55,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307,9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78,570,97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4,736,926.6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7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经公司2020年5月3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2022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200,000.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185,473.69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及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含原募投项目专户利息,“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与“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差异主要由于专户利息及“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拟自有投入部分导致,上表“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与本表“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差异主要由于专户利息导致,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监管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理。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从而使得本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剩余。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也产生利息收入。

  本项目存在一些合同尾款、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主要原因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决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5-003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7日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月2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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