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东单位推荐刘洋先生、丁峻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董事会提名赵光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赞成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截至公告日,刘洋先生、丁峻先生、赵光锐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对董事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致同意该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光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赞成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截至公告日,赵光锐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致同意该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会议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会议内容:
(1)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丁峻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赵光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05)。
赞成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洋,男,46岁(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中科技大学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其间: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挂职任孝感市孝昌县副县长、孝感市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挂职任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战略研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经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成都天府新区科学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中心、后勤中心)主任。
截至公告日,刘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刘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丁峻,男,53岁(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现任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经办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湖北路桥祥汇市政工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湖北鸿淞投资公司总经理;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新城事业部副总经理、产业新城事业部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丁峻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丁峻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赵光锐,男,39岁(198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读,高级会计师。2012年2月加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管理部会计、主管会计,武汉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杭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9月任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2019年9 月至2022年8月任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任财务管理中心投融资部部长;2024年3月至今,任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层正职级)。
截至公告日,赵光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赵光锐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赵光锐,男,39岁(198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读,高级会计师。2012年2月加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管理部会计、主管会计,武汉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杭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9月任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2019年9 月至2022年8月任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任财务管理中心投融资部部长;2024年3月至今,任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层正职级)。
截至公告日,赵光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赵光锐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
至2025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00-12:00,14: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段静、周京艳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100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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