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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郭家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郭家宝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郭家宝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立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郭家宝先生,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学士。曾任安徽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结构主任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总监。

  截至目前,郭家宝先生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3%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6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9人,代表股份130,502,180股,占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0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70,195,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2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60,306,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0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5人,代表股份24,153,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6,3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17,835,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19%。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顾维先生、王力学先生、徐园生先生、付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顾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93,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33%。

  本议案获得通过,顾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关于选举王力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93,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32%。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力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关于选举徐园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93,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32%

  本议案获得通过,徐园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4《关于选举付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9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33%。

  本议案获得通过,付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包旺建先生、童孝勇先生、张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包旺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93,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32%。

  本议案获得通过,包旺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关于选举童孝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93,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32%。

  本议案获得通过,童孝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关于选举张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93,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32%。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章兵先生、陈允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章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93,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32%。

  本议案获得通过,章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关于选举陈允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93,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49%。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允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2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8%;反对1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弃权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1,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0%;反对1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1%;弃权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93,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1%;反对1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0%;弃权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持有公司52,611,000股股份的控股股东顾维、持有公司股票11,266,667股股份的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12,051,000股股份的时乾中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3,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46%;反对1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2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4%;反对17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3%;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6,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76%;反对17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8%;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2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反对175,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3,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56%;反对175,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9%;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2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8%;反对17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5,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9%;反对17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6%;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2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8%;反对17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5,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9%;反对17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6%;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0.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2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8%;反对16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4%;反对16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0%;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0.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2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8%;反对17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5,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9%;反对17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6%;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齐曼、苏阳

  3、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7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开展,经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当日以口头或通讯形式发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顾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付磊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顾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主任委任即召集人):

  1、战略委员会:顾维先生(召集人)、王力学先生、童孝勇先生;

  2、审计委员会:童孝勇先生(召集人)、包旺建先生、顾维先生;

  3、提名委员会:包旺建先生(召集人)、张华女士、顾维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华女士(召集人)、包旺建先生、徐园生先生。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童孝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任职期限为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力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士生先生、徐园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徐园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陈玉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8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同日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陈允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陈允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至此顺利完成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1、 董事长:顾维先生

  2、 董事会成员:

  (1) 非独立董事:顾维先生、王力学先生、徐园生先生、付磊先生;

  (2) 独立董事:包旺建先生、童孝勇先生、张华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3、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顾维先生(召集人)、王力学先生、童孝勇先生;

  (2)审计委员会:童孝勇先生(召集人)、包旺建先生、顾维先生;

  (3)提名委员会:包旺建先生(召集人)、张华女士、顾维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华女士(召集人)、包旺建先生、徐园生先生。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童孝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名单如下:

  1、监事会主席:陈允艳女士

  2、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监事为郭家宝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为章兵先生、陈允艳女士。

  以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王力学先生

  2、副总经理:王士生先生、徐园生先生

  3、财务负责人:徐园生先生

  4、董事会秘书:刘杰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陈玉玉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董事会秘书刘杰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陈玉玉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1-63893033

  传真:0551-63893033

  电子邮箱:IR@snowkye.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王士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士生先生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16,667股,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慕景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慕景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士生先生、慕景丽女士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也将继续履行。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力学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制冷装置与低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2011年9月,历任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院院长、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21年3月,历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制造总监、董事;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力学先生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7%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士生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国营9336厂(安徽省江淮机械厂)工人;中国扬子集团电冰箱总厂助理工程师、科长;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科长、部长;合肥万奇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技术中心主任;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技术中心主任;2013年12月至2022年1月,历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监事;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士生先生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8%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园生先生,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高新工厂成本会计,经开区工厂零部件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7月至2022年1月,历任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徐园生先生通过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95%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杰女士,199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10月入职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成本会计、费用会计、总账会计、资金经理等岗位。2020年6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4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刘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玉玉女士,199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4年8月至今,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陈玉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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