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李飞先生、李海滨先生、任林先生现场
出席会议;董事谢先龙先生、王昕先生,独立董事陈家易先生、王能光先生、黄娟女士视频出席会议;董事林绮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王雷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周雄华女士、崔雪
莲女士视频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小平先生现场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任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0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李飞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李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及制定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全面实施公司“一体两翼、四轮驱动”战略规划,以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加强特种新材料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后续将尽快组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飞
委员:金晖、任林、牛青山、李鹏
2.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飞
委员:牛青山、李鹏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娟
委员:牛青山、李鹏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鹏
委员:王昕、黄娟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牛青山
委员:李飞、黄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四)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拟聘任李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总经理人选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明东先生、赵国红先生、魏璐沁先生、张江泳先生、黎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上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任小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任小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任职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董事会秘书人选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孔祥呈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八)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有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项目申报成果,推动公司科改行动中科技创新任务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简 历
1.李飞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项目经理、金属业务部业务主管、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兼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职工董事;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冠豪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李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836,00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72,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冯明东先生,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安徽省全椒县工业局职工;地方国营安徽省全椒县印刷厂文书;广东乐百氏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明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93,60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0,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赵国红先生,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硕士学位。曾任山东临清银河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洗选漂一车间工艺技术员、副主任,17#纸机车间副主任;临清银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技术管理员、副厂长、厂长;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东分厂厂长,高强度瓦楞原纸分厂厂长,瓦楞纸仿事业部经理,造纸五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安全总监;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国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6,5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魏璐沁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能源业务部主管;战略发展部主管;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冠豪新港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魏璐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05,00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0,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张江泳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东莞办事处主任,市场部主办;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四部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仓储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广东冠豪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江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黎轶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佛山市华侨造纸厂动力车间技术员,热电生产部副部长,二期工程副部长;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热电工艺组工艺技术主管,热电生产线线长、总调度长,物流部经理;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临清新银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黎轶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0,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任小平,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副主任、财会教研室主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嘉成林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冠豪责任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任小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孔祥呈先生,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粤西LNG项目市场开发专员、中海油广西防城港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专员、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孔祥呈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禚昊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选举,禚昊先生、王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禚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简 历
禚昊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法律事务专员,运营管理部副经理,纤维原料部经理;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贺州华桂林浆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西华桂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木材采购中心主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副经理兼所属木材采购中心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任采购部总监、安全总监。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兼审计部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禚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截至目前,禚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5,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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