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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证书基本情况

  1、发明专利证书(第7584667号)

  发明名称:一种半自动化产生表格的方法、可读介质及装置

  发 明 人:吴均;徐根福

  专 利 号: ZL 2021 1 1338517.8

  申请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专利权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4年12月06日

  授权公告号:CN 114169297 B

  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公开一种半自动化产生表格的方法,通过自动搜索程序,自动提取出项目内精准的信息,然后再配合人工确认,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减少人工参与降低人工成本。

  二、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的自主研发成果,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的主要业务相关,目前已在公司的相关业务中应用。前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助于推动公司持续的自主创新,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博科技 ”或“公司 ”)持有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邑升顺”)67.7652%的股权,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整合财务、技术、市场、生产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公司于 2025 年 1月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7,439.8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珠海邑升顺少数股东32.2348%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珠海邑升顺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受让方):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转让方):王磊先生,中国公民身份号码4329301974********

  (三)丙方(转让方):卢杰先生,中国公民身份号码4525241966********

  (四)丁方(转让方):莫韦丽女士,中国公民身份号码4522231987********

  经查询,甲、乙、丙、丁四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乙、丙、丁三方与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占比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对其有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8月17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虎大道402号

  4、法定代表人:汤昌茂

  5、注册资本:23,08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PCB电子元器件、基板材料、芯板封装、电子元器件贴片安装、HDI、FPC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增加:开发LED节能灯、LED显示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前,公司持有珠海邑升顺67.7652%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出资及股权结构如下: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邑升顺产权清晰,其名下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王磊、卢杰、莫韦丽持有的珠海邑升顺股权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12、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的出资及股权结构

  

  13 、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4、股东权利的限制情形:珠海邑升顺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均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5、交易标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6、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珠海邑升顺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定价依据

  经过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23,080.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32.2348%股权的交易作价为人民币7,439.80万元。

  收购价格按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注册资本已完成实缴。截至2024年9月30日,珠海邑升顺实收注册资本23,080.00万元,账面净资产22,056.07万元,每1元实收注册资本对应账面净资产0.9556元。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定价合理性主要基于:

  1、公司管理层看好印制电路板行业的发展,投产初期的产线磨合和产量爬坡阶段是行业正常的必经过程,对后续的生产经营及效益实现充满信心;

  2、定价参照少数股东王磊与王剑云在2024年9月进行的股权转让交易,且公司与少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定价是公允的、合理的;

  3、主管税务机关参考有关评估报告已对上述定价进行了纳税审核,未对股东王磊与王剑云之间的股权交易价格的合理性提出异议。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主体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王磊

  丙方(转让方):卢杰

  丁方(转让方):莫韦丽

  (二)股权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乙方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5,113.96万元;甲、丙方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415.51万元;甲、丁方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910.33万元。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上述转让款。

  2、股权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未作约定的应缴税款,依据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纳税义务人缴纳并承担。

  3、除非股权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另有约定,各方应承担各自在股权转让合同和所有相关文件以及有关交割的编制、谈判、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开销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4、甲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天内向相关转让方支付100%股权转让价款。

  (三)股权转让价格

  1、乙方同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人民币5,113.96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2.1575%)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2、丙方同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人民币1,415.51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1331%)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3、丁方同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人民币910.33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9442%)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4、转让基准日:各方同意以2025年1月22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转让方及原股东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四)协议双方承诺及声明

  1、甲、乙、丙、丁各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已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取得各自权力机关、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需)之批准、授权。

  2、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后,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乙方、丙方、丁方保证所持有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股权纠纷等权利瑕疵。

  (五)履约和违约责任

  1、转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在这些手续完成之后,甲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2、若乙方、丙方、丁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收回已付的转让款及利息,并向相关转让方收取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第七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3%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乙方、丙方、丁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转让款不予退还。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股权转让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协议生效及其他

  1、股权转让协议自甲方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余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所签署之补充协议作为股权转让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2、股权转让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壹份,其余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说明及安排

  本次交易系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后,子公司珠海邑升顺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重大资产重组。

  七、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整合财务、技术、市场、生产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收购完成后,珠海邑升顺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收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月 13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汉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整合财务、技术、市场、生产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7,439.8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邑升顺”)少数股东32.2348%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珠海邑升顺100%股权。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汤昌茂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整合财务、技术、市场、生产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7,439.8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邑升顺”)少数股东32.2348%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珠海邑升顺100%股权。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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