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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两江新区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盛新能源”)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并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相较公司于2024年1月8日披露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上会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1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两江新区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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