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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超过1%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04号

  

  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已于2025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注销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持有的67,590,102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次注销完成后,莘县融智持股数量为154,847,229股,莘县融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169,905,076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11,778,708股,莘县融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10.90%变动为8.05%,持股比例下降2.85%。现将本次持股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03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影”)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股东1名,为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67,590,102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1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79,368,810股变更为2,111,778,708股。

  3、本次回购注销前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222,437,33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0.21%,本次回购注销后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154,847,229股,占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7.33%。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22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就其与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提出仲裁申请。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3485号)及莘县融智出具的《承诺函》,莘县融智本次应补偿股份67,590,102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3日和2025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和《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1、回购股份原因:履行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义务

  2、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莘县融智所持有的应补偿股份

  3、回购数量:67,590,102股

  4、回购价格:总价人民币1元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注销完成情况: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月13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179,368,810股变更为2,111,778,708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根据协议约定及《裁决书》应当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2、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程序,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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