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005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马来酸咪达唑仑片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批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药品名称:马来酸咪达唑仑片
二、批件号:2025S00134
三、剂型:片剂
四、规格:15mg(按C18H13ClFN3计)
五、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六、药品有效期:24个月
七、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八、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3111
九、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30年01月07日
十、药品生产企业: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马来酸咪达唑仑片适应症为睡眠障碍、失眠,特别适用于入睡困难者、手术或诊断性操作前用药。宜昌人福于2023年10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马来酸咪达唑仑片的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3年度马来酸咪达唑仑片全国销售额(统计范围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药店及网上药店)约为人民币3,400万元,主要厂商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CHEPLAPHARM Arzneimittel GmbH。
本次马来酸咪达唑仑片获批,标志着宜昌人福具备了在国内市场生产销售该药品的资格,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其上市销售将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宜昌人福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着手安排马来酸咪达唑仑片的生产上市。该产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006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于2024年10月1日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2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于2024年9月30日裁定受理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当代科技管理人。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6号),根据当代科技管理人的通知,当代科技管理人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至2024年10月22日,共有6家重整投资人通过了形式审查且已完成报名保证金的缴纳,成为合格报名重整投资人暨取得投资人竞选资格。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号),当代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
2025年1月15日,公司收到当代科技管理人发来的《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72L531N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仁杰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与槟榔道交汇处西北深九科技创业园5号楼207Q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管理;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医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创科”)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创科成立于2023年12月,围绕生命科技、绿色科技、数智科技三大方向,以及医疗健康、生物制造、合成生物、人工智能、清洁能源、检验检测等细分赛道,以“研发培育+产业并购+专业运营”三种方式,锻造核心能力,打造行业龙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商创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招商创科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二、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重整投资人的确认
1、当代科技管理人于2024年12月31日组织召开投资人评审会开展投资人遴选工作,在武汉中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的监督下,以及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的公证下,各投资人现场陈述及问答。经过评委公平、公正、独立评审后,招商创科得分顺序排名第一。经磋商,当代科技、招商创科与当代科技管理人于2025年1月15日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或“本协议”)。
2、当代科技以招商创科为重整投资人并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确定的投资条款制订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将提交给武汉中院和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表决。
(二)协议各方
甲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三)重整投资方案
乙方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全资设立招商局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招商生科”),参与当代科技本次重整。本次乙方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8亿元,通过如下安排合计控制当代科技持有的公司23.70%股票的表决权:(1)招商生科直接获得并持有6%公司股票;(2)招商生科通过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设有限合伙企业获得并持有6%公司股票,乙方或其控制的主体担任普通合伙人,招商生科持有优先级合伙财产份额;(3)信托计划获得并持有11.70%公司股票,招商生科持有信托计划的优先受益权份额,招商生科作为优先受益权人在存续期内对于信托计划的决策机构受益人大会具有绝对的决策权,信托计划将该11.70%公司股票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招商生科。
(四)投资款的支付
本次重整投资款支付分两期进行,若本协议无其他约定,则具体支付安排及支付先决条件如下:
1、第一期投资款
第一期投资款(占投资总额的60%,即70.80亿元,含前期支付的投资保证金金额)支付以下述条件(每一项均为“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经乙方或招商生科以书面形式豁免为前提:
(1)投资协议已经各方合法签署并生效;
(2)当代科技重整计划(草案)已经武汉中院裁定批准,且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中列明乙方有权通过参与当代科技重整获得公司控制权、重整计划所涉及的投资事项与本协议的内容一致;
(3)按照本协议,相关法律文件已签署,有限合伙企业已设立,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已经签署且已根据协议约定载明各方应取得的份额。
2、第二期投资款
第二期投资款(占投资总额的40%,即47.20亿元)支付以下述条件(每一项均为“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经乙方或招商生科以书面形式豁免为前提:
(1)第一期投资款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者经招商生科以书面形式豁免;
(2)根据武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甲方持有的人福医药6%的股票已经过户至招商生科名下,6%股票已经全部过户至有限合伙企业名下,11.70%的股票已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
(3)按照投资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和信托计划已成立,招商生科已经取得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应的合伙财产份额及信托计划的相应份额,信托计划已将所持公司11.70%股票表决权委托给招商生科。
(五)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和实施
1、投资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后,于投资协议正文文首注明之签署日期成立并生效。
各方签署时,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应签字并且加盖其公章。为免疑义,各方单独的签署页合并在一起生成投资协议签章原件后应视为投资协议完成签署。
2、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投资协议进行修改、变更或补充。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必须制成书面文件,并与投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对价及合理性和公允性的说明
本次当代科技重整投资人投资总额11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当代科技重整投资人受让公司股份的价格,综合考虑了投资风险、公司控制权变更、参与重整及后续经营中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以及当代科技重整资金需求等因素,通过投资人评审会评审而形成。本次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对价是控股股东重整计划的一部分,重整计划需经过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法院的批准后执行。因此,上述价格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控股股东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过程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86,767,393股,已全部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7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当代科技重整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与当代科技保持密切沟通,以便掌握其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一)当代科技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最终需经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相关重整方案的正式实施,将以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为前提,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履行也将以届时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重整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
(二)当代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尚在筹备中,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裁定批准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当代科技重整案后续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三)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当代科技管理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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