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月9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绍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和投资总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0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7,747.45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18,932.47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1,251.13万元,合计约20,183.6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公司于2023年12月5号进行了划拨,实际划拨金额为20,20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变更为94,063.20万元。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和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决定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集成”)、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半导体”)、深圳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集成”)、合肥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集成”)、哈尔滨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微电子”)、大连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微电子”)、北京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微电子”)作为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立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等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弄2号1202室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16年8月31日
5、注册资本:30,3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二)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20年8月26日
5、注册资本:94,563.2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三)深圳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城1标段1栋D座2901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2日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四)合肥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1栋1609室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22年3月21日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五)哈尔滨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南第十二大道10号孵化楼203(24)室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24年2月8日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六)大连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33号海创国际产业大厦3层05-06单元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24年4月17日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七)北京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7层1-7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24年12月16日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五、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1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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