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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剑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成员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成员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25-00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邹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董事杨铭、严杰、罗大川、周在峰、李宇轩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中周在峰、李宇轩为公司独立董事;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2人,监事杨军、高革胜、徐虹、吴奥、陈思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出席;公司总经理吕延智、副总经理谢章红、财务总监周明聪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逐项表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婷婷、郑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剑伟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李剑伟先生,公司将尽快依规办理与此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化,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简  历

  李剑伟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7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任,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宜宾海丰鑫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宜宾市酒业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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