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91.85万元到-36,606.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增加-3,648.39万元(亏损同比增长9.11%)到3,436.77万元(亏损同比减少8.58%)。

  ● 公司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487.01万元到-38,948.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3,264.67万元(亏损同比增长7.55%)到4,273.76万元(亏损同比减少9.8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91.85万元到-36,606.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增加-3,648.39万元(亏损同比增长9.11%)到3,436.77万元(亏损同比减少8.58%)。

  2、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487.01万元到-38,948.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3,264.67万元(亏损同比增长7.55%)到4,273.76万元(亏损同比减少9.89%)。

  3、预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约17,649.15万元到21,178.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273.82万元到19,803.65万元,同比增长1,183.27%到1,439.92%。

  4、预计公司2024年度研发费用约29,689.63万元到35,436.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769.55万元到1,023.17万元,同比减少18.57%到2.81%。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和财务情况

  2023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40,150.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43.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222.34万元,每股收益为-0.70元,营业收入为1,375.33万元,研发费用为36,459.18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培唑帕尼片(商品名:迪派特)和马来酸奈拉替尼片(商品名:欧优比?)产生的销售收入。公司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前述两款产品的商业化,2024年度两款产品的商业化推广稳步推进,销量增加。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第四季度开始两款产品的商业化带来的销售收入以及对外授权数据实现的许可费收入,基数相对较低,导致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较大。

  (二)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预计约为29,689.63万元到35,436.01万元,受临床试验费、权益授权费、临床前研究费等下降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6,769.55万元到1,023.17万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使用部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投资收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本报告期主要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与上年同期相比,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减少。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虹医药”)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78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059.22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ZA15998号)。

  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已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以及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认为:亚虹医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亚虹医药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