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7日
至2025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27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股权投资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金科环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1、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联系人:陈安娜
联系电话:010-64399965(分机号8003)
传真:010-64392202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晶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车尔娸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车尔娸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若独立董事候选人车尔娸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车尔娸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慧春(主任委员)、陈飞勇、车尔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车尔娸(主任委员)、本杨森、胡洪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陈飞勇(主任委员)、张慧春、车尔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车尔娸(主任委员)、张慧春、胡洪营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车尔娸女士,1989年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会计专业,获工商管理学士(荣誉)学位。2013年7月至2015年8月任香港德勤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9月任东英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2019年10月至2024年9月任东英智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及企业重组服务总监;自2023年1月至今,担任滴灌通-东英合作中心总监;自2024年10月至今,担任东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尔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车尔娸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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