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1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披露进展情况的重大诉讼案件,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15.44亿元,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号)。2024年8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号)。现本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判决结果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 本次诉讼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陕西高院”)的(2024)陕民终318号《民事判决书》,获悉上诉人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与被上诉人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被上诉人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已经陕西高院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基本案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号)、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号)。现将诉讼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二、诉讼进展情况
本案已经陕西高院二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为本案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已审理终结,二审判决结果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其他案件的相关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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