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上午9:15至2025年1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雷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71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817%(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下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5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7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4%。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6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916%;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9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1%。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赵华阳、张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2证券简称:炬申股份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4.2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0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53.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47.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05.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7-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归集专户中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炬申股份巩义大宗商品交易交割中心项目”建设。
鉴于募集资金归集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已全部转出,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后续不再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毕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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