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期权简称:天赐JLC4
● 期权代码:037483
●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月17日
● 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354.35万份
●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893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赐材料”)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二)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12月30日
(二)授予数量:1,354.35万份
(三)授予人数:893人
(四)行权价格:16.74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八)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各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该考核年度对应批次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或未能完全行权的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2、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考核年度内根据公司层面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各事业部制定部门业绩考核方案,根据达成情况确定部门当年总体股票期权行权数额。
即:部门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总数量=部门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量×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部门标准系数
公司各事业部的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部门标准系数根据下表确定:
②公司及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单独设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考核年度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部门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总数量为部门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量×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各部门制订适用于本部门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当年绩效考核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绩效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部门实际绩效达成情况和激励对象实际工作业绩,对激励对象进行评分。同时,结合部门当年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与激励对象个人年度业绩评分,确定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以及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
其中,个人年度业绩综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如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应符合以下原则:
①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得超过其当年计划可行权的数量;
②部门内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总和不得超过部门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量。
综上,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最终可行权数量=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部门标准系数×个人标准系数。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519.85万份调整为1,509.3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预留部分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的激励计划名单一致。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天赐JLC4
(二)期权代码:037483
(三)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月17日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0.37元/股(2024年12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0.37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6.9743%、21.5412%、21.8854%(采用中小综指最近1年、2年、3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0393%、1.1320%、1.1531%(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收益率)
5、股息率:1.4382%(选取天赐材料近一年股息率)。
(二)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预测算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公司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至2025年1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的提案
(二)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议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23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82058669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09,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2.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至2025年1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格填写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2、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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