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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2024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 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更换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童益恭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林霞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调整,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安排,现指派江叶瑜先生接替童益恭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项目合伙人;林文佳女士、李明华女士接替林霞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更换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江叶瑜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文佳女士、李明华女士。

  二、本次更换人员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一)基本信息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江叶瑜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文佳女士、李明华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江叶瑜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文佳女士、李明华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换过程中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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