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
2、本次被担保对象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智行”)、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淦”)为公司子公司,其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联创”)在原有担保额度基础上再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外币);至此,公司为合肥联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本外币)连带责任担保。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合肥智行在原有担保额度基础上再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外币);至此,公司为合肥智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外币)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四川省华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景”)为其母公司江西联淦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外币)。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
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备注:1.联创电子持有合肥联创51.00%股权;
2、联创电子持有合肥联创66.67%股权;
3.联创电子持有江西联晟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精密”)82.59%股权,联晟精密持有江西联淦72.32%股权,江西联淦持有四川华景80.00%股权;
4.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计算口径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孰高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J2YF0E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玉竹路28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合肥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合肥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合肥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LL9GU7X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长安路交口西南角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A1号楼4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智行股权结构如下:
合肥智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合肥智行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合肥智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3974XR01
注册资本:28,89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工业园区绿色照明基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摄像头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电池、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贴片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江西联淦股权结构如下:
江西联淦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联淦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合肥联创、子公司合肥智行、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四川华景及其母公司江西联淦与贷款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
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8年内有效。融资租赁授信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合同之日起5年内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本次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86,5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6.6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9,428.31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3.80%,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71%。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0日,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60元/股)的85%(即:9.86元/股)的情形,触及“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0万元。
(二) 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 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21日至2026年3月16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联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
2、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29日起由18.82元/股调整为14.48元/股。详见2020年5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3、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办理完成了4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48元/股。详见2020年8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867,915股(A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于2020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9.01元/股。以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总股本929,028,087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7,896,002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4.48元/股调整为13.86元/股。详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5、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15,247,500股,于2021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1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1,047,899,305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3,146,805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6元/股调整为13.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3日起生效。详见2021年5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6、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57507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7日起由13.74元/股调整为13.72元/股。详见2021年6月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7、公司已于2021年8月2日办理完成了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255,000股,截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由1,063,158,702股变更为1,062,903,702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2%。本次回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详见2021年8月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8、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办理完成了7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总股本由1,062,904,878股变更为1,062,810,238股,共回购注销94,640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4.09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87,259.53元。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9、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09999元。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述2021年8月2日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55,000股和2021年8月24日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94,640股股份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转股价格均未进行调整,与本次权益分派派送现金股利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2元/股调整为13.71元/股。详见2022年7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10、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75,500股,于2022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总股本1,062,859,945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74,035,445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1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1日(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4)。
11、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5日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宜,共回购注销692,000股,本次注销股份约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644%,以截至2022年11月23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74,038,361股变更为1,073,346,361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两次回购注销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66元/股调整为13.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
12、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25.00万股,并于2023年3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3年3月21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73,347,165股变更为1,073,597,165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67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13、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宜,共回购注销474.725万股,本次注销股份约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4422%,以截至2023年6月27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73,598,846股变更为1,068,851,596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两次回购注销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67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30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14、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090589元。因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240,0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股利应以0.090399元/股计算。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派送现金股利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0元/股调整为13.69元/股。详见2023年7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15、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10.00万股,已于2023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3年11月9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68,860,425股变更为1,068,960,425股。根据《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变动较小,“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69元/股。详见2023年11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16、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18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截至2023年12月21日公司总股本由1,068,961,301股变更为1,068,559,101股,共回购注销40.22万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的0.0376%。根据《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述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本次两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累计计算,“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69元/股。详见2023年12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17、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69元/股向下修正为11.5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4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18、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424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以截至2024年12月20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68,580,399股变更为1,059,369,899股,共回购注销921.05万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的0.86%。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累计计算,“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60元/股。详见2024年12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4)。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60元/股)的85%(即:9.86元/股)的情形,触及“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提高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可转债转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联创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11.60元/股),则“联创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联创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2020年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16: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60元/股)的85%(即:9.86元/股)的情形,触及“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提高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可转债转股,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联创”)在原有担保额度基础上再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外币);至此,公司为合肥联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本外币)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智行”)在原有担保额度基础上再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外币);至此,公司为合肥智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外币)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四川省华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外币)。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的公告》。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2月9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2月9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wq_lai@lcetron.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上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③信函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2月9日16:00前信函快递送达至本公司。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14:2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5、注意事项:a、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b、书写时请用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君、赖文清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5年1月27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本次股东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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