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纪纲先生已回避表决。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审议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2月7日16: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03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整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0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1、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43.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8,9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50元/股,最低价为27.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18,090.8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截至2024年5月1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05,258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50元/股,最低价为23.23元/股,回购均价为26.6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76,028.0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95,713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42元/股,最低价为24.52元/股,回购均价为29.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50,897.5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综上,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00,9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42元/股,最低价为23.23元/股,回购均价为28.1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26,925.5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4、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5、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6、由于回购股份后,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7日、2024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合计持有的248,602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其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56.6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00,971股,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自过户至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其中,505,258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余695,713股回购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开展相关事宜。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出售或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04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40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纪纲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比例数据、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蚂蚁集团”包括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焕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蚂蚁未来(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蚂蚁逸康(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受同一集团控制的主体。
3、表中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4、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在某类关联交易类别中,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发生额除以公司该类关联交易的总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阿里巴巴系(包括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杭州中天微系统有限公司等受同一集团控制的主体)、无锡微视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众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不再构成公司关联方。
2、表中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蚂蚁集团
1、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杭州焕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蚂蚁未来(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5、蚂蚁逸康(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资产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合同与协议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向关联方采购及接受劳务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而向关联方销售及提供劳务则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通过进一步发挥各方协同效应,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公司巩固市场地位、提高经营能力和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上述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方长期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范畴。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05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7日 16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3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7日
至2025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表决的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但是股东会就下述事宜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即均可投一票: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4、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监事;
5、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6、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7、更改公司主营业务;
8、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股东会对上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的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5年1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 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02692
传真号码:0755-26419029
电子邮件:ir@orbbec.com
联 系 人:靳尚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0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5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9,999.41万元左右,同比增长约55.55%;
2、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亏损21,588.48万元左右,同比减少亏损约78.25%;
3、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1,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亏损20,788.87万元左右,同比减少亏损约64.19%。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6,000.59万元;
(二)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88.48万元;
(三)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388.87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55.55%,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亏约21,588.48万元。公司的“技术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如规划持续落地,整体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逐季度改善趋势愈发明显。
自2013年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凭借大量的技术和项目经验积累,拥有主流3D视觉传感技术如单目/双目结构光、iToF、dToF、激光雷达等,深耕研发已为公司构筑了深厚的竞争壁垒。近年来,公司全栈式的研发能力和全领域的技术路线布局,为技术迭代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如今在各类型机器人、三维扫描和生物识别等赛道,公司均具备明显的先发和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新兴场景推广并持续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在三维扫描、医保核验等场景加速落地应用,实现了在AIOT等领域的规模快速增长;此外,在加强战略业务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的同时,公司持续推进资源配置优化、费用管控等降本增效措施,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及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伴随下游市场的持续扩张和公司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的顺利投产,公司产能规模水平和量产规划节奏将持续提高和优化,或为公司带来可观的业绩弹性。
3D视觉感知技术作为真实重现3D物理世界和各类型机器人“感知-决策-执行”链路中的重要一环,有望持续受益于各类AI端侧硬件及AI应用场景发展的浪潮。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内的新兴领域与产品,并积极探索其与公司技术相结合的应用场景,围绕以自研核心技术和产品为刚需的下游在全球范围开拓潜在客户,持续提升公司的业务表现和经营业绩。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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