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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14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方启璟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方启璟兴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一)》。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一)》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二)》。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二)》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0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15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瑶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方启璟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方启璟兴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一)》。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一)》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二)》。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二)》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0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方启璟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方启璟兴提供担保的议案》。

  合肥方启璟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启璟兴”)于近日向银行申请了总额8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公司以50%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2,500万元,方启璟兴其他股东中海宏洋地产(合肥)有限公司以50%的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方启璟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关麓路36号万锦花园S1-903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方启璟兴50%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合肥方启璟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42,5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238,060万元,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95,560万元,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2,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1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方启璟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0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一)》。公司拟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新琥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琥置业”),主要从事合肥市高新区GX202404号地块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新琥置业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新琥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法人代表:吴恒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从事合肥市高新区GX202404号地块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本次出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持有新琥置业100%的股权,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0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二)》。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新珀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珀置业”),主要从事合肥市高新区GX202403号地块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新珀置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新珀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法人代表:吴恒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从事合肥市高新区GX202403号地块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本次出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持有新珀置业100%的股权,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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