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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限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和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辽宁公司”)。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696,360,000股,占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或“公司”)当前A股总股本的93.146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6.177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

  一、公司已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13号文)核准,同意龙源电力通过向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全体股东以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2022年1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69号文)同意,龙源电力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2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381,963,164股,其中A股合计5,041,934,164股(包括可上市交易的流通股数量为345,574,164股,限售流通股的数量为4,696,360,000股),H股合计3,340,029,000股。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公司共计回购H股22,147,000股。2024年3月11日,回购股份已全部完成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359,816,164股,其中A股合计5,041,934,164股,H股合计3,317,882,000股。

  二、限售股份的锁定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和国能辽宁公司承诺,“自龙源电力A 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龙源电力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含H股),也不由龙源电力回购该等股份。自龙源电力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龙源电力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承诺持有龙源电力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上市公告书》,公司A股发行价格为11.30元/股。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故未触发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的条件。A股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相关限售股份的锁定情况如下: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4,696,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778%,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93.1460%。

  (三)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相关情况请查阅2022年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上市公告书》。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A股股本结构

  

  六、其他情况说明

  经审查,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亦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时所作出承诺的行为;

  4. 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及上市流通申请表;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清单;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限售股份的的核查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限售股份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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