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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供应链融资等。

  二、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将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开展各项融资活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5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6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或组合业务,交易场所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需背景之下,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审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交易类型

  交易类型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或组合业务。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判断偏差、未能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因此在进行实际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业务,控制交易风险。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持续监控,评估已交易产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法务部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进行法律审查。公司内控审计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8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3日

  至2025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2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邮政编码:213000

  电子邮箱:ir@fusion-materials.com

  联系电话:021-33882061

  联系人:林椿楠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7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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