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持有公司股份从1,079,739,151股增加至1,121,820,766股,持股比例从26.97%增加至28.02%。
2024年12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中国建材股份计划自2025年12月7日起6个月内,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025年1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关于增持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触及1%的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注:
1、根据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规。截至2025年1月10日,中国建材股份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101,803,796股,持股比例为27.52%。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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