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号)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5,895,380股,发行价格9.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4,979,955.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87,520.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792,434.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3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199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除以募集资金投入34,963.95万元外,另以公司自有承兑汇票方式支付17,312.81万元,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上述以自有承兑汇票方式支付17,312.81万元可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注2:上述实际投入金额为公司初步统计金额,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记载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上述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规划建设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生产车间及配套水解物生产车间、检测大楼、控制楼、仓库、三废处理设施等。因项目整体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前期准备(合法化、设计)阶段所需时间较长,同时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导致项目实际投建进度出现滞后。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和必要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 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 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方卫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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